关于批准第二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基地)的通知

2021-12-28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各社区教育相关单位:


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印发了《关于批准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基地)的通知》(国开社教函〔2014〕2号),批准青岛社区大学等14家单位为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批准山西太原社区大学等39家单位为首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基地。今年,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开展第二批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基地)的评选工作。


经审核,批准北海市广播电视大学(北海市社区大学)等6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名单见附件)。


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实验,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指示精神,拓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领域和服务功能,实现教育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社区教育实验中心(基地)要因地制宜开展社区教育教学模式、资源建设和共享模式探索,积极主动推进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国家开放大学将实行社区教育任务管理,对各实验中心(基地)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并提供相应支持服务,共同推进我国城乡社区教育发展。


附件:第二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名单
                   

国家开放大学
2015年4月7日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4月9日印发
附件:
第二批国家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     北海市广播电视大学(北海市社区大学)
2.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阳市分校
3.     黔南州广播电视大学
4.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蕉城学院
5.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
6.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永安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