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声明

2022-01-06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声 明

  近日,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到群众反馈,问询中心是否组织“全国青少年综合艺术素质测评”、“社区教育—全国少儿艺术测评等级考试”等相关教育培训事宜,我中心高度重视,特此声明如下:

  我中心是教育部人事司批准成立的,面向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和社会各类教育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开展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的非营利性机构。为探索社区教育教学模式,中心曾与社会机构合作设立了包括“i-校外教育实验室”、“i-青少年国学实验室”、“i-家庭教育实验室”、“i-幼教实验室”在内的社区教育实验室(基地),上述实验室(基地)只能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公益性的线上线下教学与体验活动以及相关课题研究,不具备经营性培训资质和职能,不具备艺术素质测评和艺术等级考试的资质和职能,不具备颁发相关培训证书的资质和职能。

  中心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全国青少年综合艺术素质测评”、“社区教育—全国少儿艺术测评等级考试”等商业性质的培训活动,上述活动纯属企业行为,与本中心无关。本中心已要求相关社会机构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已发布的培训和发证信息。若不听劝阻执意而为,本中心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