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的补充通知

2023-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8号)安排,原定于2023年9月25日在重庆市举办的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调整至11月14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会期1天,11月13日报到,11月15日离会。

(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礼嘉智慧馆。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学

院、老年大学(学校)、成人教育协会(学会)负责同志;

(二)2023年全国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代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代表;

(三)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老年大学)、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负责同志,教育系统出版社代表。

(四)邀请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同志出席。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1)电子版于11月10日下班前发送至重庆市教委邮箱:458135477@qq.com。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报到宾馆由会务组一对一通知,地址、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易烨、李勖晟,010-66097704;

重庆市教委:李程智、张亦暄,023-63864510、63862632;

会务组:彭琳,13983762783;王欢,13310223285;郑艳,15310073019。

附件:

1.参会人员回执

2.报到宾馆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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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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