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区教育创新与示范案例”的通知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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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区教育创新与示范案例”的通知

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社区大学、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宣传展示社区教育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国社区教育持久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面向全国开展“社区教育创新与示范案例”征集和展评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与示范区、开放大学与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社区学院、开展社区教育的高校和社会机构等。


   二、  征集形式

   文字材料与微视频两种形式,并同时提交。


   三、  征集要求

   (一)紧扣《意见》精神,重点展示近年来社区教育工作的最新实践,呈现最新成果,体现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具有一定的引领性、方向性、启迪性。

   (二)案例要求主题突出,重点围绕案例主题指南(见附件),但不限于案例主题指南,从工作实践中的某一方面切入,突出亮点,彰显特色。

   (三)案例结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区域概况(居民状况、人文环境、地方特色),围绕案例主题介绍社区教育的基本做法、经验创新、政策支持、难点突破、成效贡献、分析启示、工作展望等。

   成效贡献部分请勿一般性空谈,用真实材料或访谈评价、可见可感的社区变化来反映社区教育成效与贡献。

   分析启示部分,提倡引入第三方(专家或单位)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点评,做深层剖析、挖掘创新与突破、归纳可推广与借鉴的经验。

  (四)文字材料要求:借鉴新闻媒体语言风格,多用数据、图表、事例,语言生动、可读性强、逻辑清晰。字数在3000字左右,并在文字材料中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及单位住址等信息。

  (五)案例微视频要求

   1.作品应由摄录设备拍摄而成,无论以何种设备进行拍摄,需保证作品影像的清晰度与音频的准确度。

   2.作品要求以实录方式进行拍摄,为纪实类视频,不包括由文字、图片或 PPT 直接转制成的视频作品,也不包括各类FLASH动画。

   3.作品可以适当剪辑,但请勿过度包装,宣传片类视频不能参展。

   4.每个作品控制在5—10分钟。

   5.参展单位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有侵权情况发生,涉及法律责任均由自身承担。通过评选的参展作品,活动主办方对其享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文本及音像出版专有版权和相关延伸权利。


  四、  媒体宣传及展示

   1.本次案例征集过程中将通过“中国社区教育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站、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在线学习》杂志、“社区教育天地”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2.《在线学习》网站开设“社区教育创新与示范案例”专题循环报道。

   3.选取优秀案例在《在线学习》杂志设专栏进行报道。


   五、  评审及展示

   本次案例征集结束后,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和表彰,将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结集出版。视频案例将在中国社区教育网常年展播,并择优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展示。


   六、  征集时间和报送方式

   2017年8月1日—10月30日。登录“中国社区教育网”(http://www.shequ.edu.cn),将视频与文字材料上传。


   七、  联系方式

   1.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慧勤

     联系电话:010-66490406

     邮箱:lihuiqin@crtvu.edu.cn

   2.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委会

     联系人:倪瑾

     联系电话:021-25653300

     邮箱:nijin@shtvu.edu.cn

   3.媒体支持: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在线学习》杂志

     联系人:卢永晴

     联系电话:18811511255

     邮箱:luyongqing@zxxx.net.cn

   4.技术支持:国家开放大学

     联系人:杨  凯

     联系电话:13621169648

     邮箱:990626439@qq.com

附件:案例主题参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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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案例主题参考指南

   1.加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建设,推进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办好居民家门口的社区教育;

   2.推动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建设,创新发展路径;

   3.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

   4.扎根基层社区、丰富教育内容、活动形式、组织开展面向老年、青少年、新市民等各类人群的教育活动;

   5.社区教育专兼职队伍、志愿者队伍的培养、打造;

   6.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提供设施等发展社区教育;

   7.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发挥组织建构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展社区教育;

   8.社区教育特色课程体系建设;

   9.信息技术(网络平台、新媒体、移动学习等)在社区教育中的应用;

   10.社区教育经费筹措与保障机制的建立;

   11.社会各类学习资源的有效统筹与整合;

   12.学分银行制度与开展雪学习成果积累认证的探索;

   13.第三方参与的社区教育发展的评价与反馈机制的探索;

   14.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原件下载:社教函〔2017〕12号关于征集“社区教育创新与示范工作案例”的通知.pdf